根據《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guī)定,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是由中央財政設立,,專項用于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和保護的資金,。專項資金的年度預算根據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總體規(guī)劃,、年度工作計劃及國家財力情況核定。
專項資金分為中央本級專項資金和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按照開支范圍分為組織管理費和保護補助費,。中央本級專項資金包括文化部本級組織管理費和中央部門所屬單位保護補助費,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為中央財政對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保護補助費。
組織管理費是指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和管理工作所發(fā)生的支出,,具體包括:規(guī)劃編制,、調查研究、宣傳出版,、培訓,、數據庫建設、咨詢支出等,。
保護補助費是指補助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國家級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開展調查,、記錄、保存,、研究,、傳承、傳播等保護性活動發(fā)生的支出,。具體包括:1.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補助費,,主要補助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相關的調查研究、搶救性記錄和保存,、傳承活動,、理論及技藝研究、出版,、展示推廣,、民俗活動支出等。2.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補助費,,用于補助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的支出,。3.國家級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補助費,主要補助國家級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相關的調查研究,、規(guī)劃編制,、傳習設施租借或修繕、普及教育,、宣傳支出等,。
來源:《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2〕45號)
《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guī)定,,中央本級專項資金申報審批程序為:文化部本級組織管理費由文化部按照部門預算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報財政部審核,經法定程序批準后納入文化部部門預算,。中央部門所屬單位申請保護補助費,,由中央部門按照部門預算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列入本部門預算并按規(guī)定時間報財政部,同時還應當于每年6月30日前向文化部報送申請材料,。文化部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提出專項資金補助建議方案報財政部,財政部按照部門預算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審核后下達中央部門,。
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申報審批程序為:各?。▍^(qū)、市)申請保護補助費,,應當由申報單位提出申請,,經地方各級財政和文化主管部門逐級申報。省級財政和文化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匯總后,,于每年10月31日前聯合向財政部和文化部提出下一年度資金申請,。凡越級上報或單方面上報的均不受理。其中,,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補助費由省級財政和文化主管部門直接上報財政部和文化部,。文化部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后,提出專項資金補助建議方案報財政部,,財政部審核后會同文化部下達省級財政和文化主管部門,。專項資金預算下達后,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guī)定撥付,。
來源:《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2〕45號)